园灯是园林环境空间的重要景观,白天,园灯丰富了园林的环境空间,可作为园林景观的点缀,成为引人注目的小品;夜晚的灯光更是美化环境的重要手段,不同的灯光可丰富景观空间的色彩,渲染和衬托景观氛围,使园林景色变幻莫测,为人们夜间活动提供安全的保证。园灯应征对特定的环境和景物,如建筑、雕塑、喷泉的需要进行灯光设置,以丰富园林的景观,烘托不同的环境氛围。
景观灯的景观性就是灯光打上去得好看,这就要根景观的具体设施相协调;景观灯的小品性就是白天要能融入周边的环境里去,风格和材料要和园林景观相一致;有了自然的月光,再加上高烛闪烁,园景更为多情。近处灯光照耀下的花卉、树丛、人影、地面纹样,和远处的建筑、林冠天际线,所形成可见的园林空间的景观和范围,与白天不同。照明本身对园景的形成也有很大影响。因此,可以说园灯的规划布点和选择设计,是糅合着光影艺术的第二次景观设计,而不局限"灯"的内容。
一般庭园柱子灯的构造,由灯头、灯干及灯座三部分组成。园灯造型的美观,也是由这三部分比例匀称、色彩调和、富于独创来体现的。过去往往线条较为繁复细腻,现在则强调朴素、大方、整体美,与环境相协调。
选择园灯,在重要近观的场所,造型可稍复杂、堂皇,并以多个组合灯头提高亮度及气势;在"面"上,造型宜简洁大方,配光曲线合理,以创造休憩环境并力求效率。一般园林柱子灯高3-5米,正处于一般灌木之上、乔木之下的空间.广场、入口等处可稍高,7-11米。足灯型(草坪灯、花坛灯)不耀眼、照射效果也好,但易损坏,多在宾馆房地产开发等专用绿地和公共绿地的封闭空间中使用,其灯具设计有模仿自然,也有简洁抽象的现代造型。
园灯的控制,有全园统一的,面积较大可分片控制,路灯往往交叉分成2-3路控制。控制室可设在办公(工具)室,也可设在园门值班室,根据园林体制和要求选择。 |